2022年2月17日,根據企查查數據顯示,申通快遞董事長陳德軍從“浙江申通快遞有限公司”退出,同時退出的還有鄭春美、陳小英、吳英平、李玉林。
浙江申通快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-07-02,注冊資本為5000萬元人民幣,是申通快遞的100%持股的公司。
2021年6月30日,申通快遞(002468.SZ)宣布,為進一步聚焦快遞主業、優化產業結構,申通快遞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或“申通快遞”)全資子公司申通快遞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申通有限”)擬將持有的浙江申通實業有 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申通實業”)100%的股權以人民幣11,60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鄭春美女士(陳德軍母親);本 次出售資產交易(以下簡稱“本次交易”)完成后,申通有限將不再持有申通實業的股權。
雙方一致同意并確認,本協議約定轉讓全部100%股權的對價,即受讓方應向轉讓方支付 的股權轉讓價款合計為人民幣116,000,000元(大寫:人民幣壹億壹仟陸佰萬元整) (以下簡稱“轉 讓價款”)。
申通實業總資產賬面價值為9,604.17萬元,評估價值為11,968.95萬元, 增值額為2,364.78萬元,增值率為24.62%;總負債賬面價值為393.60萬元,評估價值為393.60萬 元,評估無增減值;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為9,210.57萬元,評估價值為11,575.35萬元,增值額為 2,364.78萬元,增值率25.67%。經交易各方友好協商最終確定交易價格為11,600萬元。
根據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》、 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》及《公 司章程》的規定,受讓方鄭春美女士系公司董事長陳德軍先生的母親,鄭春美女士為公司的關聯 自然人,本次交易屬于關聯交易。陳德軍先生作為公司董事長,屬于本次交易的關聯董事,已進 行回避表決。本次關聯交易在董事會權限范圍內,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。
本次交易完成后,有利于公司進一步聚焦主業,優化產業結構,符合公司長遠發展戰略,本 次交易事項將對公司本期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一定的積極影響。本次交易不會影響公司的正 常生產經營活動,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合法利益的情形。本次交易完成后,申通實業不再 納入公司合并報表范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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